大明:我重生成了朱允炆_第362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

   第362节 (第2/2页)

意识地抬刀横挡。

    ??当啷!

    ??一枪竟含重力,王金刚奴被震得连连后退,低头一看虎口,已然是鲜血直流!挥刀在衣襟上割了一长布条,缠绕在伤口处,重新握好钢刀,冲着武晖便杀了过去。

    ??武晖能当上千户,凭的就是军功。

    ??虽然有些年没有上阵杀敌,但一身武艺并没有荒废,对付王金刚奴更是不在话下。

    ??长枪如蟒,翻滚宛若行云。

    ??而王金刚奴只能手忙脚乱,疲于应付,加上长刀距离太短,根本无法敌对长枪,想贴近吧,还不到对方身边,长枪就如棍子一般扫了过来。

    ??铛!

    ??咻!

    ??王金刚奴手中的长刀被击飞,武晖长枪点在王金刚奴胸口,威严地说道:“你输了!”

    ??王金刚奴不甘心地看着武晖,咬牙道:“若不是佛母……”

    ??噗!

    ??咕噜噜!

    ??巡检徐贞收起带血的钢刀,捡起人头,冲着愣主的武晖喊道:“千户大人,小子立了头功,可有什么赏赐?”

    ??第四百二十九章 宋正臣的悲伤

    ??文县大捷!

    ??一篇辞藻华丽、语言优美、歌功颂德的文书送了上去,郭有益满心期待着朝廷的委任状。

    ??只不过因为他的“贪功”,导致山西一度升起的移民热开始降温。

    ??茹瑺看着这一份“报功文书”抄本,总想抽郭有益几个大嘴巴子,朝廷谋划了那么久,调动了那么多人力物力,耗费了那么多心血,就被这个无名小卒一通乱打给打水里去了!

    ??王金刚奴死了,脑袋也被挂了出来,陕南烟消云散,哎,天晴了……

    ??山西百姓一看,得,没战乱了,可以好好睡一觉了。

    ??移民?

    ??什么移民,昨天给你商量过的吗?

    ??没有吧?

    ??那应该是喝多了,见谅见谅。

    ??你要走啊,我送你啊。

    ??守着自家一亩三分地,抱着老婆,不比去北直隶、河南强多了。

    ??谁爱移民谁去,老子不走了。

    ??甚至有些人家已经入了黄册,又开始公然反悔,哭着喊着要留在山西。

    ??就在茹瑺一筹莫展的时候,近五百余晋商,于太原丰源庄园,经过十几日的商议,达成协议,宣告晋商商会成立。

    ??晋商商会规模庞大,不仅有八大晋商,还有二百余大小富商,涉及所有的商业领域。

    ??在常家、侯家等大晋商的鼎力支持下,常百业成为了晋商商会第一任会长,统揽商会大小事务,同时设置了十六人团,由八大晋商与八大知名富商抽人组成。

    ??在侯浅浅的建议下,也为了让朝廷放心,常百业在编制晋商商会规章时,第一条便确定为:

    ??晋商商会任何人,不得已任何形式违反《大明律》,做危害百姓、朝廷与大明之事。

    ??条文很多,内容也很庞杂,但基本框架已定。

    ??晋商将团结商人的力量,有生意一起做,有钱一起赚,有难一起扛。

    ??晋商商会成立之后,无数商户开始更换牌匾,准备让惠铁券,同时调动起无数伙计,开始将生意与移民政策结合在一起。

    ??让惠铁券的出现,确实打动了不少百姓,对于他们来说,一文、两文钱都是重要的,平日里能少花一文钱,绝不会多花,能走路,绝不可能搭车,能在草垛里睡觉,绝不会去旅馆,能穿破衣服,绝不随便买新衣服。

    ??现在只要移民,就能节省不少花销,而且晋商商会还承诺,无论自己搬迁到北直隶还是河南,都可以享受这种让惠,因为晋商商会,也将跟随移民大军——移商。

    ??常百业很清楚,这是一次打下百年基业的大好机会,只要赢得了这些人的人心,让出一些利又如何?以蝇头小利,换取山西市场、话语权,这是一笔何等划算的买卖?

    ??至于帮助朝廷劝说百姓移民,只不过是投资未来罢了。

    ??晋商的生意不可能只做二十年,三十年,自山西移民五十万,在三十年之后,他们很可能就是二三百万人口,如此庞大的人口,需要多少货物?

    ??现在晋商下手早,即可以让他们得到实惠,还可以告慰他们离乡之苦,待几十年后,他们想要购买货物,第一个想到的就一定是晋商商会下的店铺。

    ??人的目光,总还是需要放远一点。

    ??晋商商会迸发出来的能量是巨大的,在商人的助推下,在佛家、道家的宣传下,在建文报的引导下,在布政使衙门的统一调配下,在利益的驱使下,山西百姓终于回归了理性,开始思考一个根本的问题:

    ??移民好处多,还是坏处多?

    ??在他们弄明白这个问题之后,移民的困局也终于被打破,这一次,不再是外力的惊慌,而是内在对美好生活的渴望。

    ??建文报在胡濙的操控之下,开始闪烁出耀眼的光芒,而其中一缕光,是金色的……
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