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傲八荒_第九十一章:炼傀幡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九十一章:炼傀幡 (第1/2页)

    ??第九十一章:炼傀幡

    ??“得坚持一个时辰,王师弟你这么鲁莽的把我丢下来可就不要怪我不仗义了。”

    ??望着王乐那发狂的玄尸傀儡,陈飞冒出一个卑鄙的想法,在与血蝠人的搏斗中,慢慢操控着他的玄尸傀儡向后退,打算让王乐的玄尸傀儡自己顶上去,消耗血蝠人力量,也就是充当炮灰的角色。

    ??“嘎嘎嘎……”

    ??局势如火如荼的时刻,附近接连响起血蝠人恐怖如斯的叫声。

    ??不断避退陈飞顺声一望,整个人傻眼了:“血蝠人???”

    ??扭头回去看看,不对啊!这么四个血蝠人!

    ??突然间,一个很不好的预感出现,让陈飞面色阴沉起来:“原来如此!它们两个是中途多跑出来的,可恶,可恶!”

    ??四个血蝠人见到后纷纷和打了鸡血一样兴奋,一个个手舞足蹈的叫唤着,“嗷嗷”地,张着獠牙咬过去。

    ??当四个血蝠人出现视野中活,陈飞几乎在一瞬间就做出了判断:“此地不宜久留,不管了,此等复杂情况想必王师弟也可以理解的。”自己帮自己找好了理由,陈飞不在犹豫,操控着玄尸傀儡就要跑路开溜。

    ??少了陈飞的帮助,王乐所留下的玄尸傀儡根本不成气候,面对四个堪比造心修士的血蝠人,没三两轮就呈现出疲惫状态。

    ??“啪啪啪”。

    ??俗话说双拳还难敌四手,更惶恐现在八只手!

    ??不大一会,那本就腐朽残破的身体更是让打成了一团肉泥,哪里还有什么刚才凶神恶煞的模样?

    ??……

    ??在看聂布这边,面对造心修士的追捕他可一点都高兴不到哪里去。

    ??两人穿梭在雪峰之间,距离逐渐地缩小这。

    ??跟在屁股后面,王乐侧腰奔跑着,咧着狰狞的笑容,表情非常嚣张:“小子,你要加油跑了,我马上就要抓到你了哦!”

    ??“快点快点,在快点,就你这个速度可是逃不出我手掌心的,小子,要不要考虑当我傀儡?你放心,我肯定会好好对你的,看见我的玄尸傀儡了把?哈哈哈,只要你乖乖停下来,我就让你获得造心境的修为,怎么样啊?”

    ??看聂布连理都不理自己,王乐可有点不高兴了:“跟你说了这么久你一句都不搭理是吧?那你尽管大胆的逃跑把。”

    ??直接脸阴的快要下雨了,王乐追赶中,两指夹出一颗丹药,表情肉疼的自言自语道:“这是我唯一的一颗玛瑙红速丹,竟然会浪费在你的身上,奇耻大辱,奇耻大辱啊!”

    ??玛瑙红速丹属于中品丹药,不属于耳熟能详的种类,甚至很多修士连听都没有听过这颗丹药的名字。

    ??但聂布要是听见的话,肯定会大吃一惊!

    ??玛瑙红速丹是属于效果类丹药,服用后能够短暂激发使用者的潜能,而效果就是敏捷!

    ??将敏捷提升,就是把速度提快。像这类效果性丹药,王乐也是几十年才弄到了这么一两颗,本来是打算留到生死之际或者势均力敌时逃跑、败敌的时候服用,现在却为了追赶一个小子使用,说出去后恐怕得让人笑掉大牙。

    ??将丹药弹入口中后,晕晕的红光从口中夺出,把嘴巴内撑得满满的。

    ??那红光,自然就是玛瑙红速丹!药效掺杂在红光内散发到身体所有部位,滋润着王乐的身体。皮肤一阵鲜红,王乐的速度以肉眼可见的形式提升起来,饶是聂布拼了命,甚至不惜用各种符纸阻挡都拦不住他。

    ??“啪!”

    ??“扑哧……”

    ??一掌拍的聂布飞出去几十米,在空中吐出的鲜血形成一道弧线。

    ??聂布摔落在地后,王乐一掐手指,口诀念动,一片密集的无头尸体群从雪地内钻出来。

    ??无头尸体看上去与普通人差不多,只是他们个个都没有头颅,根据破烂的衣衫也分不出男女。它们先是将泥土撑破,然后浓浓的尸臭味漫天飞起来。无头尸体们顶着积雪站直后,划动着慢悠悠的胳膊往聂布那一步步的紧逼过去。

    ??放眼望去,这些无头腐尸竟然都拥有着淬体修士的气息!

    ??心中倍感震惊,拿出偃月紫刀就挥舞起来,一刀刀落下,聂布总能将一具无头腐尸给斩成两半。

    ??可令聂布满意的结果并没有出现,倒地的无头腐尸竟然没有死去,它们的残肢断臂还在地上移动,伤口处还流出绿色带有很强腐蚀性的粘液,明显是打算依靠人海战术将聂布给托死。

    ??“糟糕,这是什么鬼东西?”

    ??别说是淬体修士,即便是凝丹甚至造心修士倘若让劈砍成两半也不能说没影响,但这些无头腐尸除了速度之外,没一点事。

    ??心中一合计,瞧这样子应该是王乐打算用这些无头腐尸把自己给累垮,那时候王乐动动手指兴许就能将他碾在地上。

    ??无头腐尸的距离越来越近,聂布的攻击越来越没有效果,关键时刻,聂布打算继续逃跑。用偃月紫刀将面前的两具无头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